各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和世界旅游目的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项目储备、申报和管理工作,推进项目管理清单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和世界旅游目的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项目储备、申报和管理工作,推进项目管理清单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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