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标准为每件200元。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标准为每件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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