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15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标准为每件200元。 

VIP专享文档

扫一扫,畅享阅读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国家
  2.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国家行业标签

ゆm**褐瞳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