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发〔2024〕1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29号)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