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汀政办〔2024〕26号)精神,我局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长汀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汀政办规〔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情况进行了后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后评估基本情况
按照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流程,我局成立了评估工作小组,由县旅游发展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作为成员,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协调。评估工作小组认真研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围绕《实施意见》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小组评估,认为该《实施意见》的制定和实施,符合国家、省、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方向,对推动长汀旅游发展同闽西革命老区振兴、乡村振兴、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融合等方面具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