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用人单位: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将开展2023年度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审核发放工作。稳岗返还采取“免审即享”的审核发放方式(劳务派遣单位除外),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在10月底前向我局就业人才中心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具体材料见文件),请各用人单位后期及时关注我局官网稳岗返还相关的公示。
申报地址:扬中市江洲西路259号 扬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办公室,联系电话:8835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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