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等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3号)、《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做好2024年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农机推〔2024〕21号)。
2.补助对象:承担农业“五新”(农机新机具)示范推广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
3.补助内容:主要用于先进适用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包括:建立示范点,组织开展技术试验、现场演示、培训观摩、宣传推介、入户指导和机具转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