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局属有关股(站):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升耕地质量,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福建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及《2024年龙岩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长汀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汀县农业农村局 长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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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升耕地质量,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福建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及《2024年龙岩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长汀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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