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相关规定,龙岗区司法局举行了《龙岗区支持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回应了各方问询。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龙岗区司法局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海关大厦西座1255A会议室召开《龙岗区支持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参与人员共14人,其中主持人应到1人,实到1人;听证人应到2人,实到2人,听证陈述人应到1人,实到1人;听证记录员应到1人,实到1人;听证参加人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有关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