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作出了新的部署。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引向深入的动员令。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落实这一部署要求,持续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中,位次逐步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作出了新的部署。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引向深入的动员令。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落实这一部署要求,持续塑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中,位次逐步提升。积极推动实施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大对企业服务力度,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不断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确立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方便快捷的信息报告制度,取代了自此前实施了30多年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逐案审批”制度,增进投资便利度。
营商环境优化永无止境,我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也不会止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可从以下3个方面理解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