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管理细则》(惠城市监〔2023〕62号)规定,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公开征求2024年度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评审结果(详见附件)意见,公示期7天(2024年9月24日至30日)。
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为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先将异议内容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至邮箱qscjzlg@hcq.gov.cn。本次异议受理单位为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的异议组织调查核实,作出异议成立或不成立结论并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联系人:廖浩良,电话:0752-218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