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23)的通知交办运函〔2024〕17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消防救援总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危险货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23)的通知交办运函〔2024〕17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消防救援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产品生产和使用,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国家修订发布了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23,以下简称新GB 13392标准),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新GB 13392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