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载体: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支持澳资企业发展的扶持办法》(第1/2023号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相关规定,支持澳资企业在合作区发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开展了办公用房及商业用房(2024年第二批)信息采集及认定工作。共计收到11家载体项目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现将拟通过载体认定的10家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本次载体认定仅适用此次《扶持办法》申请补贴的相关载体资格认定,认定结果仅适用于相关补贴发放,并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用途,相关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场所的运营以及土地用途的类型以相关主管职能部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