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500千伏华厦阳西电厂二期7、8号机组项目配套铜鼓电厂~番南500千伏双回线路工程(民众段)建设,需要对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塔基占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实施补偿。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文,以下简称“《107号文》”)和《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补偿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征管〔2022〕431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以下简称《区片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民众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塔基占地补偿
(一)占用农用土地。综合补偿单价合计为24.8万元/亩(其中按《区片价》标准补偿8.8万元/亩、塔基施工场地影响周边土地,一次性补偿16万元/亩)。(具体占地面积按照第三方测量公司实际测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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