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象山县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象政发〔2023〕14号)的文件规定,决定开展象山县人才购房补贴(2024年第三季度)申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第Ⅰ类:列入象山县人才分类目录且经认定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高级人才(按县人才分类目录调整同步更新)。
根据《象山县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象政发〔2023〕14号)的文件规定,决定开展象山县人才购房补贴(2024年第三季度)申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第Ⅰ类:列入象山县人才分类目录且经认定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高级人才(按县人才分类目录调整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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