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24〕83号广东省、江西省、重庆市、辽宁省人民政府,商务部:你们关于有关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一、国务院同意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江西贵溪经济开发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定名为广州花都经济技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广州花都
经济开发区等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