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工作精神,以及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云南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科联发〔2025〕3号)精神,为做好昆明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