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伊州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伊州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起草了《伊州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3月3日通过伊州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审议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6日)。
社会公众如对《伊州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州区红星南路青年路西社区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