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市住建管理局起草了《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送审修改稿)》,拟作为我市的政府规章。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规规章审查工作规定》和《韶关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我局将《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送审修改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6月15日前向市司法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信函方式: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3号(邮编:512000),韶关市司法局立法科,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意见建议”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