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平、公正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生命线。《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规定》等文件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工作正常秩序、对评审结果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以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谋求获奖资格,不得利用组织、承担评审相关工作之便参与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安排。为进一步净化评奖风气,强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特重申、强调以下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组织者应当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清正廉洁,誓当奖励荣誉维护者
(一)不得为候选者“打招呼”“跑找要”提供帮助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