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加强工伤预防项目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更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渝府发〔2012〕2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重庆市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cqgsbx@126.com
2.传真:023-8815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