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对新修订的《上虞区关于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虞政办发〔2025〕12号)(下简称《若干政策》)中的条款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关于做大做强对外贸易的操作细则
(一)扶持对象:具有独立经营资质、财务制度规范、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且已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业务的各类外经贸主体和服务外经贸发展平台建设组织单位。其中申报“第(一)条支持企业参加展会”的单位须2025年有出口实绩(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申报服贸展会补贴的单位须2025年有实际外包执行额(以商务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 业务审核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