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业产业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发展,依托江口县生态茶叶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创建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提高全县茶叶绿色食品原料的质量和产量,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步伐,做大、做优、做强“江口生态茶”产业。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绿基〔2020〕149号)、铜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铜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市农发〔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江口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农产品“三品一标”为抓手着力增加绿色优质供给,以“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为原则,围绕提升茶产业标准化、精细化、品牌化生产,积极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江口生态茶”品牌,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全产业发展新体系,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创建目标
全面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生态茶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推动我县绿色食品事业全面快速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
以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怒溪镇、坝盘镇2万亩茶产业带为核心,辐射带动8个茶叶种植乡镇(街道办事处)、32个行政村、41家茶叶生产企业,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3万亩,把江口县建设成为全国生态茶生产基地强县,实现年产绿色食品原料(茶叶)1.5万吨。采用现代绿色高效农业技术,控制各项生产投入品,全程实施标准化生产,使生态茶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通过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带动产地其他农作物质量指标全面提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
1.基地建设应与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及项目有机结合。
2.注重基地及周边环境治理,基地各有关生产单元(乡镇、企业、村)指定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合理布局监测布点,使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产地周围5公里,且主导风向的上风向20公里内不得有污染源。
3.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地管理各项制度,对基地规划、管理措施及人员分工和责任落实等进行规范;设立标牌,规范填写创建单位、基地名称、范围、面积、主要技术措施等。
4.合理设置基地的路、桥、涵、站、闸等固定设施,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确保田间路面整洁平坦,生态环境优良。
5.加快我县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提升改造。设立基地专用检验检测室,建立常态化检验检测机制,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品和产出品进行严格监管。
6.利用江口县人民政府网及农业信息网,实现基地与中国绿色食品网和上级有关业务网站链接,做到生产、管理、储运、流通信息网上查询。
(二)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
1.建立“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实现“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加工标准”。
2.基地生产单元实现集中连片,规划合理,标准化种植加工。制定专门的土地流转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土地良性归并,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机械化、现代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出规模效益。
3.建立县、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和完备的三级技术管理记录簿册。
4.制(修)定统一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管理记录册,并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5.基地内实现茶叶良种(苗木)普及率达98%以上,严禁使用转基因技术处理的茶叶苗木。
6.建立合理的耕作制度,以有机肥为基础,实行测土配方平衡施肥。肥料使用要符合《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21)要求,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农家肥必须高温发酵后再使用。
7.积极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综合防控措施防治基地作物病虫草害。病虫草害防治措施应符合《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2020)要求。
(三)建立科学严谨的农业投入品管理体系
1.制定专门的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2.建立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
3.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投入品使用。
4.建立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对基地农业投入品实行连锁配送和服务。
5.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对基地投入品市场实行常年布点监测。
6.帮助和鼓励生产主体自主制作农家肥、绿肥、饼肥等有机肥料。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基地内畜禽养殖业产生的粪水要作无害化处理。
(四)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
1.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攻关和技术指导小组,形成“产学研”综合体系,加强对绿色生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引进先进的绿色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基地科技含量。
2.依托我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服务指导小组,建立县、乡、村三级技术指导服务队伍。
3.建立基地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形成系统的技术管理培训网络。加强对基地建设要求、绿色食品基本知识和生产技术标准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素质。
4.建立基地技术人员(农户)培训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食品知识培训,每年对基地种植企业(合作社)技术人员、农户进行2次以上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培训。
(五)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
1.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基地单元内部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完善基地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奖励制度。
2.制定绿色食品标识使用制度,正确使用绿色食品标识。基地产品未经认证的原料产品包装上不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未经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备案的单位不使用“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字样。
3.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的监督检查。
(六)建立完整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1.通过标准化生产质量控制,实现基地内茶叶单产及加工品质同步提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坚持探索和总结相结合,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争取在有关刊物及网络媒体上予以发表。
3.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及农户等多渠道投入机制。
四、工作时间安排
按照创建申报工作程序,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2024年11月,完成基地规划及工作方案制定,成立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专班,按上级部门指导,开展试运行。聘请第三方机构负责开展创建工作。
2024年12月—2025年2月,完成基地土壤环境监测、搜集整理基地创建相关资料,完成申报材料编写。
2025年3月,县人民政府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上报创建申请材料,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部门完成材料初审、现场检查等工作。
2025年4月,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上报申报材料。
2025年5月—6月,争取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进入创建期,与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基地创建责任书》。
2025年7月—10月,正式进入创建期,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开展绿色食品专项培训、指导茶叶生产主体按照绿色食品要求进行生产,指导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同时做好绿色食品试验田工作等各项工作。
2025年11月,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提交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县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基地环境现状证明材料。
2025年12月—2026年10月,按照创建期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基地投入品专供点,对基地投入销售及使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基地产品和环境进行检验检测、整理收集各成员单位相关资料等。
2026年11月,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提交2026年度工作总结和县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基地环境现状证明材料。
2026年12月—2027年5月,收集整理创建资料。
2027年6月,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提交验收申请。
五、保障制度
(一)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江口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基地建设工作,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附后。
2.专班下设办公室,专班办公室内设技术服务组、产销对接组、质量保障组、品牌推广组、产品研发组等,负责基地日常生产管理、技术指导、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专班办公室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员,具体承担基地创建技术指导、生产管理和申报认证工作。专班办公室由李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相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江口县贵州绿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资金、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用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创建工作经费共47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土壤及产品检测费35万元;资料费5万元;制作基地标识牌5万元;其他费用2万元。
(三)强化监督检查
基地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基地创建工作的跟踪推进,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试点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目标责任制度,将基地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分工合作,将创建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基地创建成功。
附件:江口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
地建设专班成员名单及各单位职责
附 件
江口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专班成员名单及各单位职责
一、基地建设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辜应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 云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易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海勇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吴有清 县财政局局长
杨沙卡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潘贵局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仕化 县水务局局长
杨 刚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佑云 县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张 阳 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江口分局局长
唐 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付茂榜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 林 县气象局局长
胡亮平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石秋芬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生态茶产业
发展专班办公室主任
郑 华 双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滕 海 凯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俊 闵孝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雪松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先敏 桃映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舒丽 民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莎 坝盘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紫月 怒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桥群 德旺乡人民政府乡长
谭守林 官和乡人民政府乡长
基地建设专班下设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基地技术服务体系、产销对接、质量保障、品牌推广等体系的建立,并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李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二、基地建设专班及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基地建设专班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鼓励龙头企业在原料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中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二)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
1.负责基地技术服务体系、产销对接、质量保障、品牌推广等体系的建立,并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管理、协调等各项工作。
2.负责收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方案,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3.负责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调度和工作推进情况汇总上报。
4.负责各成员单位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督促。
5.负责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有关资料的收集、梳理、整理和归档。
6.组织相关创建单位对基地环境进行监测、对生态茶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对茶产品进行抽检。
7.制定基地建设管理制度,包括基地环境保护制度、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绿色食品专项培训制度、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综合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等制度。
8.在全县筛选出41家绿色食品原料投入品专供点(店),专供点(店)门头上悬挂绿色食品原料基地投入品专供点(店)。
9.在基地内积极开展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有效推进标准化生产。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生态茶产业发展专班:协助基地办做好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
(二)县财政局: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基地创建资金的筹措,资金核拨、资金决算审批,及时保障资金正常支付;负责年度资金计划;整合有关资金确保基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并具体承担基地技术指导和生产管理工作。
1.指导乡镇建立基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
2.编制绿色食品茶叶生产操作规程、茶叶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
3.认真落实基地试验田建设,积极开展茶叶生产资料、绿色防控技术等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数据比对分析工作。
4.积极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技术。
5.开展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6.建立检验检测体系或依托具有一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加强基地投入品、基地原料产品的检验检测。
7.推广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加工”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8.负责指导全县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工作。
9.建立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队伍,各级人员确定,职责明确,有效运行;技术服务机构至少开展3次技术服务,并保留影像资料、文字等记录。
10.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试验田工作。
11.建立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每年对基地投入品和产品进行抽样监测。
12.对各相关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产业化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绿色食品知识培训,掌握基地建设要求、绿色食品基本知识和生产技术标准,同时建立农户培训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绿色食品知识培训,每年对基地农户进行2次以上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的培训,保证每个农户至少有一个掌握绿色食品操作规程的人。
(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创建基地地图及生产单元分布图,分布图能清晰反映我县茶叶生产基地的具体位置及基地生产单元分布情况,标明现状公路、铁路及工矿业区情况,生产单元须统一编号。
(五)市生态环境局江口分局
1.创建期间,每年11月底前向县基地办提交创建基地年度基地环境现状证明材料(包括区域内空气、土壤、水及污染源分布等情况),监测布点覆盖整个创建基地。
2.指导开展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企业的污染治理。
3.指导制定江口县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六)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茶产业发展做好项目审批和申报工作,争取各级项目支持。
(七)县工业和商务局
1.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县域茶叶企业发展壮大。
2.利用商务部门力量,通过展销会等多种平台,积极开拓更多产销对接渠道。
3.拓展江口茶叶销售渠道,提升“梵净山珍”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八)县融媒体中心: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宣传工具,积极宣传报道基地创建情况,为江口茶产业做好宣传。
(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宣传和实施各类茶产业生产和加工标准;加强茶叶产品在流通环节的抽样和检测工作;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基地农资市场检查。
(十)县公安局:负责参与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依法严厉打击。
(十一)县水务局:负责基地内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工作。
(十二)县气象局:为基地生产过程提供精确的实时气象信息。
(十三)县投资促进局:负责指导和参与茶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茶产业投资环境营销策划,拟订茶叶产业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县交通运输局:改善基地种植区域交通运输条件。
(十五)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做好基地宣传发动和农户的管理工作。
2.组建乡镇(街道)绿色食品原料(茶叶)基地管理机构、基地建设技术小组,建立乡镇(街道)、村二级技术服务队伍,人员确定,职责明确,有效运行;建立乡镇(街道)、村级创建单元农户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基地名称、地块编号、农户姓名、地块面积等)。技术服务机构对生产主体每年至少开展2次巡查和技术服务,并保留影像资料、文字等记录。
3.成立乡镇(街道)、村(居)技术指导小组,落实生产管理任务,责任到人,并安排工作人员按照生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指导并督促农户按照生产实际如实填写生产管理手册(内容至少应包括地块编号、种植者、作物名称、品种、种植面积、农业投入品采购情况、农药使用情况、肥料使用情况、收获记录、加工记录、销售记录等)。
4.各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队伍,人员确定,职责明确,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现场及生产档案监督检查或抽查。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农户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监督农户严格执行茶叶投入品使用准则,坚决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投入品以及违规过量使用问题;严格落实基地允许使用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在基地单元宣传栏明示茶叶生产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落实各有关生产单元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5.在基地各生产单元的生产、生活区设置茶叶生产技术宣传栏,向基地内农户,普及茶叶生产及加工标准和相关技术。建立基地投入品专供点,指导农户按照茶叶投入品使用要求购买及使用。督促专供点内须张贴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和肥料使用准则,并对茶叶生产用投入品的销售进行台账登记管理。
6.协助企业落实订单生成。
7.基地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粪水的场地和设施建设。
8.将绿色食品茶叶生产及加工操作规程、茶叶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下发到村和农户。
9.建立示范村和示范户,以点带面,推进基地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进程,促进创建整体水平提升。
10.在基地设立标识牌。标识牌中规范填写基地建设单位、基地名称、范围、面积、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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