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自2025年6月11日起废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2〕1号),相关新政策由区商务局另行制定。
特此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属各企业:
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自2025年6月11日起废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2〕1号),相关新政策由区商务局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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