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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