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改局,南海、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节能监察办法》《工业节能监察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39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223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设备的监督管理,根据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节能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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