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
拟决策事项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为加强城镇供用热管理,维护和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热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办法》对供热的定义、适用范围、规划与建设、供热设施管理、供热与用热、供热保障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基础上,围绕《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风险源,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的支持态度?
2.您对《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的意见或建议?
3.您认为《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对加强城镇供用热管理、促进城镇供热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4.您认为《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对维护和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可以起到什么作用?
5.您认为实施《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杨娟
联系电话:18804773337
工作邮箱:277917218@qq.com
公示期限: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30日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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