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 促进优质项目落地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3号)《光明区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空间 促进优质项目发展扶持操作规程》(深光工信〔2024〕166号),结合前期受理情况,现开展“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定制型厂房建设项目、园区功能性综合提升项目、园区辅助性配套设施项目、数字化特色园区项目、园区建设集体食堂项目、存量优质企业租赁补贴项目”等8个项目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购物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