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若干意见(深府办〔2010〕91号)》有关部署,推动辖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品牌聚集区,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支持行业发展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夯实业务基础,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拓展业务规模。鼓励辖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参加市注协、市评协关于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收入排名。对优秀且符合条件的辖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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