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就业补贴政策的公平性与有效性,有效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领发放流程,切实发挥补贴对就业的促进作用,科学有序推进补贴申领进度,根据《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领管理办法》(拉人社局发〔2023〕50号)通知要求,高新区人社局(组织部)现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时限规范事项提醒如下,相关企业及个人请务必关注时间点,避免错过申领机会。
一、2024年度就业补贴已申报企业:整改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
按照《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领管理办法》(拉人社局发〔2023〕50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有明确申领时限规定的补贴项目,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无明确时限规定的,需在满足申领条件的1年内向经办部门申请”。为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2024年度已提交申请已初审待整改的企业,需按高新区人社局(组织部)办公室整改登记顺序,在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全面完成整改并上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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