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全区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宣传思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拟定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和事业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以上领域法制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巩固壮大主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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