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4〕1283号)有关要求,在矿山企业自评估、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省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并进行材料审核和社会公示,惠东县梁化镇鸡笼山建筑用花岗岩矿、惠州市交投葛埔绿色现代石场有限公司龙华镇葛埔建筑用花岗岩矿、化州市那务镇水明石场等3个矿山达到了省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现将3家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2026年度省级绿色矿山名录新增企业名单(第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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