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下称《特别措施》),内容主要涵盖6大领域,包括24条具体措施。六大领域主要有科技领域、金融领域、医疗领域、教育文化领域、交通领域和其他领域。
其中,《特别措施》提到,将组建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研究设立数据要素交易场所,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市场准入环境,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
“深圳是一座因创新而生的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发改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表示,选择深圳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就是围绕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环境、破除准入壁垒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以此探索更加灵活、更加科学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