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标准不统一、披露平台未明确、披露主体层级不明晰、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等多家机构近日发布的研究报告称,目前,我国气候信息披露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相关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2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以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