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获悉,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医疗美容领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案例集中披露了医疗美容领域的主要犯罪方式,揭示了消费者选择医疗美容的常见风险隐患,警示消费者理性选择医疗美容服务。上述典型案例中,有人成立美容公司,打着免费幌子吸引顾客再对其“洗脑”,大肆实施“整形贷”诈骗活动被判刑。
打着免费幌子大肆实施“整形贷”
据悉,2020年4月,朱某、王某、夏某、彭某共同投资成立A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朱某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A公司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宣称该公司招募互勉整形案例模特,整形手术费用由医院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