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文件《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意见》审议通过并出台,表明政府对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规范化、透明化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另外,对于整个医疗行业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次《意见》再次明确各级医保局职责。《意见》在医保监管环节中,重点提到五个常态化监管项目,包括飞行检查常态化、专项整治常态化、日常监管常态化、智能监控常态化、社会监督常态化。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制定并公开飞行检查方案。完善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细化操作规程,规范飞行检查及后续处置,建立飞行检查年度公告及典型案例曝光制度;《意见》要求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合力,加强医保、公安、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转化为管用有效的查办经验及监管规范标准,推进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关于日常监管,《意见》提出三个要求:一是出台统一明确的监督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工作指南等,提高日常监管规范化水平,二是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数据指标异常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强现场检查,对上级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涉及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核查,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强化医保经办支付环节费用审核,落实日常核查全覆盖;《意见》强调,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医保基金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建设和应用,加强动态维护升级,不断提升智能监控效能。实施国家医保反欺诈智能监测项目,常态化开展医保数据筛查分析,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欺诈骗保行为规律,有针对性地加大宏观管控、现场检查执法和精准打击力度;《意见》提出,要继续完善社会监督,健全医保基金举报投诉机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持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强化警示震慑,调动全社会参与基金监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