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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细则!满5年可按市场价买卖 不满5年回购价考虑“折旧与存款利率”

  6月7日,北京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以加强北京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回购、再上市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定义、回购条件及方式、上市交易细则、变更签约主体的路径、变更不动产权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明确回购、上市细则

  具体看来,回购方面,《通知》明确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不过,对于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可以申请代持机构回购。其他原因申请回购的,需要经过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区分局、区民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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