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大中型以上城市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充电服务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完善,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技术装备和科技创新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五方面任务。一是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和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重点覆盖“两区”(居住区、办公区)和“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在基础较好的地区根据需要创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