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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拟规定不得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恶意营销炒作行为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推广引流、故意带偏节奏或者跨平台搬运拼接虚假信息等恶意营销炒作行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传播网络暴力的账号、机构等提供流量、资金等支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信息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得渲染炒作网络暴力事件,新闻信息跟帖评论实行先审后发。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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