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10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例进行通报。其中,案件最高罚款金额达683.2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此次通报旨在提示社会公众通过“黄牛”、地下钱庄等买卖外汇具有非法性和危害性,不仅资金安全无保证,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社会公众应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合法办理外汇业务,远离“黄牛”、地下钱庄,自觉抵制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据记者了解,本次通报的10起案例均为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涉及实施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2家企业和8名个人,案件罚款金额最高达683.2万元人民币。其中,广东籍陈某通过地下钱庄跨境“对敲”换汇,两年间连续违规换汇笔数达156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