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4日向社会通报了10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分别涉及2家企业和8名个人,案件罚款金额最高达683.2万元人民币。
涉案企业和个人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笔数多、金额大。其中,广东籍陈某通过地下钱庄跨境“对敲”换汇,两年间连续违规换汇笔数达156笔。
国家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家外汇局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提示社会公众通过“黄牛”、地下钱庄等买卖外汇具有非法性和危害性,不仅资金安全无保证,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4日向社会通报了10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分别涉及2家企业和8名个人,案件罚款金额最高达683.2万元人民币。
涉案企业和个人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笔数多、金额大。其中,广东籍陈某通过地下钱庄跨境“对敲”换汇,两年间连续违规换汇笔数达156笔。
国家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家外汇局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提示社会公众通过“黄牛”、地下钱庄等买卖外汇具有非法性和危害性,不仅资金安全无保证,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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