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随意改变培训地点的内容;应将培训预收资金全部纳入资金存管;培训机构不得委托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委托第三方代收费用;应当为消费者了解培训服务费使用情况、培训服务消费记录、余额等信息提供查询……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1版专技类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修订并发布《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8月5日《北京青年报》)
职业资格考试有专业技术类和技能类两种,近年来均已成为劳动者提升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报名人数日益增多。为规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培训服务,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1版专技类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旨在解决培训机构利用夸大培训效果销售、利用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妨碍消费者主张个人合法权益等问题。
不过,随着职业培训市场的持续升温,仍有部分专业类培训机构鱼目混珠,以“包拿证”“推荐高薪工作”等招揽学员,但学员“学成”后,非但没能找到工作,反而退费无门。比如有的机构搞虚假培训,学员缴纳几千元费用,不用培训就可以轻松获得职业技能证书;有的技术含量低、师资力量不足,则通过考试作弊、阅卷放水等方式,让部分学员快速拿证;更有甚者收取学员培训费后,直接卷款跑路,这些都使得职业技能培训乱象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