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然资源部消息,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是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全国首批由省级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的设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江苏省乃至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具体安排,是当地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在“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落实国家和省级战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重要规划层次。
批复要求三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中,徐州要发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优势,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综合交通枢纽、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江苏省域副中心城市。泰州要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医药健康名城、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滨江生态宜居城市。宿迁要深化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生态大公园、酒都电商名城、“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