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订的《条例》创设、增设了多项新制度。例如,创设了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8月31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对部分新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读。
专利公开实施清单制度,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项目所形成的专利,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享有专利权的,自授权公告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且发明人、设计人也未申请实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应当将其纳入公开实施清单,并合理确定专利公开实施的方式和费用标准。
对于纳入公开实施清单的专利,有意愿实施的单位或者个人即可提出申请。符合专利公开实施的方式和费用标准的,即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