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9月5日,在商务部指导下,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商务主管部门在北京签署《深化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同日,商务部召开商务领域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我国地区间的禀赋资源和发展水平并不一致,建设统一大市场需要系统协同、稳妥推进。率先实现区域市场一体化,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商务部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推动长三角等区域市场一体化,以点带面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六方面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