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发挥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了《四川省成都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自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26日。
《实施方案》显示,根据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的《四川省成都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成都市建设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将立足“大都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以探索普惠金融支持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深化金融科技应用,加强政策协同,推动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大都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
图片来源: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