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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外培训七类情形重罚

  违规校外培训有了最新处罚标准。9月12日,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违法情形、处罚实施机关、处罚程序进行明确。根据《办法》要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等七类情形将被从重处罚。从时间节点来看,《办法》将从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一对一”等违培最高罚10万

  无证办学、假借研学、冬夏令营形式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如何处罚?此次颁布的《办法》明确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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