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文旅部、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对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围绕7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要求。其中备受关注的包括要求大型演出活动实名购票入场、建立合理退票机制、公开销售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等。
今年以来,国内各类大型演出活动迅速恢复,满足了观众的文娱消费需求,也为推动文旅市场复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大型演出期间伴随的门票囤积、炒作乱象屡屡引发争议。尤其是一些热门演出期间,门票炒至天价;“代抢费”高过门票;官方平台门票秒空,二手平台却余票充足等畸形现象引发消费者不满。
新出台的24条围绕上述问题作了详细规定。比如第八条要求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且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需保持一致。以往,大型演出多为非实名制购票,或采用实名制购票但不要求实名入场,为“黄牛”及二级售票平台囤积、倒卖留下了空间。强制实名有望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