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表示,为拓展参保患者用药购药渠道,北京选取了门诊量大,国家谈判药品采购少的23家定点医疗机构,在现有“双通道”管理的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实现了处方流转、药品购买、医保结算的全线贯通。
北京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简称“双通道”),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拓展参保患者用药购药渠道,北京选取了门诊量大,国家谈判药品采购少的23家定点医疗机构,在现有“双通道”管理的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即市医保经办机构与试点医疗机构及1家经营医保谈判药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三方协议,由协议药店供应试点医疗机构暂无法配备的治疗必需谈判药,参保人员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到签订协议的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发生的药品费用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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