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是上海重点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方面27日披露,该局和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下称:上海市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是全国首个地方层面的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具有先试先行的重要意义。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3章15条,在整体框架上主要包括三大板块: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业务协作,加强工作保障。双方将建立会商机制、明确联络机构、加强信息共享、提升专业支撑。今后,上海将设立上海市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委员会作为咨询会商平台,组建一支由知识产权部门业务骨干和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法律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业团队,更好发挥上海生物医药资源集聚优势。在完善专利侵权异议程序的同时,探索专利权期限和集采挂网申报周期的程序衔接。对于涉及专利权临近一个月届满的仿制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医保局会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通报相关产品涉及知识产权法律状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