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广东将在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守住生态安全底线,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

  《实施意见》要求,要科学设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合理制定生态保护修复方,公开竞争引入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有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监管。同时,还将规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产品市场化交易,切实保障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后期管护。

  社会资本如何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意见》明确了参与程序。该文件中提到,由市县级政府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确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省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库。市县级政府将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各类指标转让及支持政策等一并公开,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确定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实施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使用者相一致的主体。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社会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社会行业标签

Fo**sy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